1)第一百一十五章,想起了高兴的事情_从七侠镇开始当神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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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康敏的人设,来一段潘金莲的剧情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她都找了好几个西门大官人了。

  不过捉贼要拿脏,凡事得讲个证据,不然光凭着一张嘴硬说也太累了,该怎么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的那些阴暗呢?

  要不,找个人假扮奸夫诈她?

  可也不知道她有没有什么交流的暗号啊,有点容易穿帮。

  “算你走运,等我先烧了那封信再说!”

  当一个问题暂时没有答案的时候,可以先放在一边晾上一会儿,等你忘了它,自然就不需要答案了!

  当年上学还需要考试那会儿,方譬一直用这种思路对待,心里瞬间就很轻松了,就是成绩下来的时候容易身上疼,还伴有部位红肿或者淤青等并发症状。

  不过方譬也不是太在乎,毕竟有得必有失嘛!

  同理,只要那封关键证据的信件没了,康敏玩的开不开,也就不在重要了。

  而且没了这致命的证据,她也不会那么不智的掀桌这么早。

  至于马大元最后能不能活下来。。。

  关他屁事!

  换了身夜行衣,方譬在马大元的宅子里悄然潜行,借助周边物件遮挡自身,完美融入黑夜的阴影之中,极难被人察觉。

  主宅并不难找,下午马大元带他们逛宅子的时候,方譬就已经记住了位置,眼下很快就摸到了这里来。

  如此重要的信件,马大元很大概率是随身携带,那要是不出意外,现在应该还在他的衣服里。

  偷几件衣服而已,入门级难度,完全没有失败的可能性。

  四下看了看,确认没有巡夜的人,方譬屏气凝神,蹬墙上瓦,很不科学的轻飘飘的落在屋顶上,动静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稍微比划了一下,方譬挑了一片瓦,轻轻揭开,正下方就是马大元和康敏二人。

  不过正在熟睡,自然不会发现自己屋顶漏了光,更不可能知道已经被贼盯上了。

  在身上摸出无往而不利的特质迷药,方譬丝毫不在意浪费,直接洒了一整包下去。

  本就熟睡的马大元和康敏在加上迷药的强力效果,方譬就算是把他们卖了也不可能有什么反应,果然还是下药最好用!

  彻底没了顾虑,方譬翻身落地,挑开门闩后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这个柜子开一开,那个箱子翻一翻,和rpg主角的行为方式如出一辙,而且方譬动手的时候异常熟练,毫无生涩之感。

  无他,熟能生巧尔!

  可惜丐帮不以富有著称,哪怕是马大元这个副帮主也有钱不到哪儿去,找了半天,也就康敏的那几件首饰还值点钱。

  关键这东西狗系统又不收,方譬钥匙拿了还得特地找地方出手,不光费时费力,而且今天他才来住一晚,明天这两人就发现丢了东西,怎么想也不可能就这么让方某人安安稳稳的离开扬州。

  为了这点东西而被一堆麻烦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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