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章_最后的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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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见到的男孩实际上是吴兰英十六岁的弟弟兰荃。姐弟俩两年前从哈尔滨坐火车来到奉天,一直都没有回去过。他们生长在一个有百十来户人家的村庄,父亲的时间一半务农,一半教村庄上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学费是每年秋后的三斗麦子。他们的母亲在家里织布做鞋。兰英姐弟从小就聪明勤奋会念书,尤其是弟弟兰荃,这个男孩的记性尤其好,小小年纪就把附近十里八村山路怎么走,近路怎么抄记得滚瓜烂熟,连大人都要问他路的。只是兰荃长到九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烧坏了一只眼睛,脑袋瓜子有些糊涂,再也记不住东西了,后来给爹爹搭手伺候家里的三亩地。

  “兰荃把地里的活儿做得很好,插秧子像用线逼出来的一样直。人也又乖又懂事,跟我可好了。后来我去哈尔滨的中学念书,花光了爹娘所有的钱,家里再也拿不出来钱让我来奉天念大学。弟就跟爹娘说,那我跟姐姐来奉天吧,我总会找得到活儿干的,我可以养活她,让她念书。”吴兰英说到这里用手帕子擦了擦眼睛,她停了好一会儿,胸口快速地起伏,“从我到这里,生活费都是用弟赚的工钱。他做过各种各样的短工,自己够吃饭,就把钱都省给我。你看到我的鞋子了?又破又旧对不对?我告诉你,原来那可是一双新鞋子呢。那是在商店里面买的,可不是旧货摊上的便宜货,那也是弟给我买的,我穿去学校,同学们都很羡慕的……那天我生了病,弟从工厂跑出来看我,又把赚的钱塞给我,又误了工,又要扣钱了。你看到了,他还是小孩儿呢,是不是?他可能还没有你大呢……”

  “你弟弟,他在那个橡胶厂工作,对不对?”

  吴兰英点点头。

  明月半晌方说:“我能不能帮你做点什么?或者,我能不能帮帮你弟弟呢?”

  “我说这些不是要你同情,更不是要你施舍我。你帮助了我,所以我想跟你解释一下,但是请你不要告诉别人。这就是你能帮我做的事情了。至于别的,我快毕业了,我会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我比不了你,但是我也会越来越好的……”

  明月点点头,心里记挂下的却是吴兰英说“我比不了你”。吴兰英怎么会比不了她呢?她是个勤奋努力的大学生,她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前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父母弟弟,还有那些用铜板和破旧的皮鞋标记的,来自家人的关爱。

  明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只不过,这个十六岁的孩子,她的记忆与生活,想法与现实,听到的看到的,接触到的还有遭受到的事情督促了她的思考。思考让一个人冷静自持,让一个人更加聪明而独立,于是自然而然地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可爱。

  显瑒是一点一点地发现明月的性格里那一些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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