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百四十二章 包厢看个球_混世农民之我的随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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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山河是知道弗格森好酒的,因为从很多的新闻媒体的报道之中董山河就知道他在赛后基本上都要饮酒,如果要是赢了的话,那么他自己就会和对方的主教练坐下来喝一杯,所以董山河才知道弗格森是如此的好酒。

  只要人有喜欢的就好办,只要有喜好董山河就能对症下药,而对于弗格森,董山河就可以拿着这瓶酒来勾引他。

  要不是董山河想要把自己的球队给的名气给打上去,董山河根本不可能下次血本,一瓶兑了十分之一空间灵液的红酒,可是能让人的身体年轻不少的,别看弗格森心脏有问题,但是董山河绝对是有把握能够把他的身体给调理好。

  老爵士之所以退休不就是因为了老了才不选择离开了二十多年的红魔,但是足球始终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半部分,而不是他生活的全部,更不能代替他的生命。

  在生命的面前,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再高声的呼喊足球高于生命,这也是董山河不太喜欢香克利的原因。

  史密斯和门德斯伴随着董山河一块前往了英格兰北方的城市曼彻斯特城市。

  提起曼彻斯特,一般年轻的男人,都会想起来曼彻斯特双雄,也就是曼联足球队和曼城足球队,这就和别人问起米兰城一样,男人想到的是足球,女人想到的是时装。

  曼彻斯特是英格兰第二大城市,仅次于伦敦城,在它的西边不远处就是他的死敌利物浦城市,其实他们之间也可以算作一个城市圈的德比。

  董山河是利物浦的球迷,对于红魔说不上喜欢或是不喜欢,毕竟自己是华夏人,足球对于自己只是一个运动,连生命的一部分都算不上,更不可能和杰拉德这样的球队相比,他对于利物浦没有太多的感情,只是支持的时间长了,已经成为习惯了。

  其实曼彻斯特城市也不只有这两支球队,还有其他球队,如维冈竞技、博尔顿和斯托克港球队,当然还有一些不在英超的球队,这些是董山河都不太清楚的。

  曼彻斯特城市和华夏的淄博和武汉都是友好城市,这一点还是董山河来到曼彻斯特的时候才知道的。

  曼彻斯特的历史非常的悠久,它是英国的棉纺织业中心,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与商业、金融、文化中心,它位于英格兰西北部都市群的中心。

  曼彻斯特是整个地球棉纺织工业的发祥地,也是世界上第一座工业化城市,五百年前,在这里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近代棉纺织大工业,揭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当然羊吃人运动也是在这里进行的。

  不过曼彻斯特在二战的时候被德意志第三帝国给轰炸了,差不多夷为平地,现在所看到的曼彻斯特基本上都是重建之后的城市,而且成哥城市的经济组成也发生了变化,不是单纯的纺织业,而是以电子、化工和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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