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章 十万贯_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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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家小院的灶间里,十二娘正守着一口铁锅,锅里炖着新鲜的羊肉和豆腐。

  羊肉的油脂香气混着豆香充斥了整个灶间,小姑娘抄起木勺,送到口边细细一尝,顿时被烫得直呵气,但又觉得勺里的汤汁简直鲜掉了眉毛,舍不得将木勺放下。

  “十二娘,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没的烫着自己。”

  明远也一直待在热气腾腾的灶间里,看看炖菜的火候差不多了,才和十二娘一起,把这一大锅羊肉炖豆腐盛至一只陶盆里。十二娘又在盆中撒了一把自家在墙根种下的野葱,这一陶盆佳肴便是实打实的“色香味俱全”了。

  十二娘将陶盆小心翼翼地捧到正厅里,明远跟在她身后,感受着小姑娘的兴高采烈几乎朝外溢出来,唇角也禁不住微微扬起。

  妹妹明十二娘比明远小三岁。她原本是明远的伯父明高礼的幼女。大伯明高礼是明家唯一从军的,据说在军中已经得了个武职,但于十年前“殁于王事”,战死在陇西。

  大伯过世之后,丧仪一办完,伯母便麻溜地改嫁了——这个时代女性改嫁很寻常,而且有权带走所有陪嫁来的嫁妆。

  但年仅一岁的十二娘却成了麻烦,因为伯母的新夫家不肯再多养一个女孩。

  当时舒氏娘子的双眼已经有些视物不清了,但看十二娘幼小可怜,就收养了十二娘。在后来的十年里,明远和十二娘都是舒氏娘子一手拉扯大的。十二娘名义上是明远的堂妹,实际上和明远的亲妹妹没有差别。

  一想起这件事,明远心中就对母亲多出几分敬意——抚养毫无血缘的孤女,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

  十二娘将陶盆顿在八仙桌上,又托出一盘炊饼,也就是蒸熟的面饼,这是长安城里人家常吃的主食。

  明远去将母亲扶至桌边坐下,为她盛上一碗羊肉炖豆腐,又将炊饼送到她手边,舒氏娘子就斯斯文文地一口一口吃起饭食。

  舒氏给明家带来的规矩是“食不言寝不语”,所以餐桌上无人说话,只有明远和十二娘不约而同地发出畅快喝汤的唏哩呼噜声。

  舒氏娘子却似乎满怀心事,她吃的也不多,小半块炊饼就着汤水吃完,就放下了手中的汤勺,坐在桌边,默默“望着”明远兄妹两个。

  明远和十二娘都饿了,两人都是在长身体的时候。他们见到舒氏娘子不再动筷,便风卷残云一般,把剩下的食物统统吃完,连陶盆里的汤水也不剩。

  十二娘手脚麻利,迅速收拾了碗筷,送到灶间去。

  明远则伸手去扶舒氏娘子:“阿娘,去歇息吗?”

  舒氏娘子在灯下仰起脸,一对无神的眼睛向明远这边转过来:

  “远哥,你阿爹的信上,真……真的那么说吗?”

  舒氏娘子对此显然耿耿于怀。

  多年夫妻,她对明高义的了解要比明远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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