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4章 盗跖_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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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士人求见,见了面后第一句就劝我厚待士人,与豪强联姻,就没有新鲜的,不见!”

  他一手按着那狗嘴,一手将刀狠狠刺下,一下就要了狗命,嘴里说道:“这些士人儒生,头上带着树杈般的帽子,腰上围着宽宽的牛皮带,满口的胡言乱语;我在故乡时,每日劳作辛苦,却见他们不种地却吃得不错,不织布却穿得讲究,整天摇唇鼓舌,专门制造是非,就能骗得富人官吏赠送食物。若非定了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的规矩,乃公得带头遵守,我非得将彼辈的心肝挖出来!”

  于是这次求见便无果而终,虽然自诩狂士,然而也体面了一辈子的桓谭只能抱着自己的琴,被颇有敌意的赤眉推攮着听侯某个“巨人”的发落。

  那赤眉巨人一只眉毛上的颜色落了,正在啃着狗肉,而他的属下坐在地上用土碗分肉汤,抬起头看向桓谭:“你抱着的是何物?”

  “琴。”桓谭对他们不假颜色。

  赤眉们来了兴趣:“弹来听听?”

  桓谭斜眼瞥着他们:“我的琴,只弹给有德操之人听。”

  于是他就见识到了无德之人发火是什么样子,桓谭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琴被抢了砸到地上,摔成了两半,然后又被投入火中,烧得劈啪作响。

  京师名匠不知花了多少心思寻到的上好木料,精工细作数年甚至十年才得出的佳琴,琴上包含的天地间种种美好形象,在弹琴时候一一浮现。如今却成了为赤眉煮狗肉汤的燃料,还嫌它不够旺,而桓谭的剑也被下了,除了无能狂怒,什么都做不了。

  因为桓谭家不算富裕,够不上赤眉军吊打抄财的程度,又因身上还戴着母孝,而赤眉喜欢孝子,遂侥幸逃过一死,被打发到了随军的俘虏营里,主要工作是放牛。

  赤眉虽然不种地了,但流窜作战,许多笨重家伙得牲口才能拉得动,所以养了不少牛,昔日的养牛娃摇身一变成了“巨人”“三老”,可活总得有人干吧,于是沿途掳掠的贵戚子弟,乃至于樊崇最反感的读书人,就被打发到了这。

  桓谭身上的好衣被扒走,扔了一件脏乎乎臭烘烘的短打,它的上一任主人在放牛时不慎被两头发情打架的公牛顶死了,胸口还有一个沾着血的窟窿。

  纵是觉得有辱斯文,桓谭也不得不穿上它遮体,而被派来教他干活的“牛吏”,竟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一来就给桓谭行了了像模像样的礼。

  “先生好。”

  桓谭没想到在这还能见到如此懂礼的孩童:“小君子,如何称呼?”

  “我叫刘盆子。”

  少年领着桓谭穿行在俘虏营里,让他熟悉接下来的生活。

  原来这刘盆子,乃是汉城阳景王刘章之后,他的父亲还是侯爷,王莽时削了爵,但仍十分富裕阔绰,是当地有头有脸大族,直到遇上了赤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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