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64章 刺马_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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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枕头底下一模……

  这次取出的,不是匕首毒药,而是一个精心编织的香囊。

  而解开后,香囊中除了风干的兰草外,还有一枚孩童掉落的乳牙,这是陇地习俗,据说能保佑征人的平安。

  闻着这熟悉的气息,抚摸着那棱角分明的小牙,阿云的眼中竟出现了一丝颤动!

  五年前,随吴汉打完居延海一战后,为了掩盖身份不惹人怀疑,他以魏军营正的身份,娶了一名陇右女子为妻——这桩婚事是上司介绍的,女方家族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汉时名臣之后,坐拥庄园、土地,岳父不嫌他氐人身份,婚后五载,生有一子。

  这是阿云从未想过的优渥安宁,坐拥良田美宅,娇妻拥于怀中,爱子玩耍于庭中,这一切恍如隔世。

  但每日睡后,他仍被困在成都人市的牢笼里,亦或是飞跃在邛崃山的崎岖山路上,要么就梦中挥舞匕首,刺向魏将,而自己也被戈矛穿心,用生命完成了使命……

  前二十年和后九年的经历,无时无刻不在撕扯他的理智,阿云能感受到自己的动摇,他一下子慌了。

  阿云连忙将香囊塞回枕下,揣着所藏匕首,匆匆走出帐门,骑上马朝西汉水北岸的马援大营走去。

  但他的心情并未因此平静,作为一名蜀谍,阿云对一些事较为敏感,过去五年,魏休养生息,呈现一种上升之势,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一路上更见魏军营垒森严,士气高昂。

  而昔日故国成家,却一直在走下坡路,阿云时常听闻那边闹饥荒、铁钱不行的消息,阳平关内的蜀军逃兵越来越多,听说他们在那边甚至吃不饱饭。

  这种对比,结合自身在蜀仅为“匕首”,在魏却靠着自己努力出人头地,跻身上层的境遇,阿云更是百感交集。

  究竟是要忠于从小被教育的“忠君”,毅然献出生命,还是顾忌为人父,为人夫的身份,珍惜眼前的富贵?

  不,不能再乱了,身为刺客应该知道,犹豫,就会败北!荆邯将军说过那秦舞阳的故事,难道忘记了么?

  胡思乱想间,马援主营已到,但阿云作为副校尉,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并不会遭到阻拦非难。

  “氐旅擒得数名蜀军逃兵,交待了重要消息,齐校尉令我来报与大将军。”

  阿云尽量让自己的话语不颤抖,他偶尔有机会随齐钟留过来开会听令,面善,令牌也没问题,很快就得放行。

  以阿云对马援的了解,行刺他的机会其实一大把。

  这与马援的性格有关,用几个陇右出身的校尉说法便是:“马将军虽出身名门,却俨然陇右豪侠!”

  豪迈,这便是阿云常听人赞誉的马援,作为大将,不论是闻驻地乱而谈笑饮酒,还是横行千里直斩西羌,跋涉半旬袭击蜀军定武都,都显示出他做事毫不犹豫。

  部作战时,马援也很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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