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一章:亲人重聚_重生成无能者的我也能成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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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干就干,首先是店面的问题,由于已经拜托了蕾茵,以她在学院的地位想要帮忙争取到一个名额应该不难。果不其然,第三天就有了音讯,蕾茵说是学院上层同意破例给出一个位子,但条件是要先支付高额的租赁费,同时必须是有登记注册的合法商家,临时的个体户不可以参与。

  “伊万同学,果然还是太勉强了吧,这两个条件对你来说……”蕾茵那天面对我时有些不好意思,说道。

  “租赁费多少钱?”我问。

  “……每天三千金币,这已经是我能争取到的底价。”蕾茵怕吓着我,小心翼翼道。

  “唔……有点贵,不过算了,反正就三天,回头我就去取钱。”我的从容让蕾茵大感意外,但接下来的半句话则是直接让她惊得合不拢嘴,“至于店名,我开的店当然是合法的,就取‘潘多拉分店’这几个字吧!”

  那天,蕾茵终于知道了我身为名店潘多拉店主的真实身份,对我一直以来还能在学院里保持这么低调的姿态表示由衷的叹服,看我的眼神似乎又多了些许崇拜,不过,现在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我得抓紧时间布置店面了,离校庆日还有十天出头,商业街已经基本完工,接下来,就是租下位子的商家们自己布置、精装了。果然,之后的几天,陆陆续续开始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家进入校园,开始打点自己的位置,看来我也不能落后啊。

  我的店面位于商业街的最角落,可说是位置相当的不好,一般情况下这种位置都很难吸引顾客注意的,想单纯依靠漂亮的店面装潢来赚眼球,恐怕效果会大打折扣,我也不太愿意费那个劲。唔,怎么办呢……

  决定了,还是用老办法。

  于是在忙碌中,时间终于到了校庆的前两天,我的店也基本成型了。

  和周围那些花花绿绿、或精致、或张扬、或浮夸的店面比起来,我的店显得分外不起眼——简单的木质柜台,没有任何装饰,台面上我造出的魔力武器一字排开,除此以外再没有什么值得描述的地方,朴素到近乎寒酸的地步。

  用前世的说法,有点像街边的大排档呢。

  “呼,总算是完成了!”

  把最后一张宣传标语贴在店里的看板上后,我擦着额头的汗珠看了看小店的整体效果,满意地点了点头:

  “巴巴赫国第一武器装备店,首开分店,开业大酬宾,机会不容错过!”

  “全场商品价格顾客自定,不设底价,只为迎接识货的您!”

  “三天内随机挑选100名顾客免费赠送,不需要购买,来看就有机会获赠!”

  …………

  诸如此类的宣传标语,横七竖八地贴在“潘多拉分店”的大字招牌之下,有点前世路边小店年底清仓大甩卖的风范。

  老实说,有点俗,不太符合我的个性,但我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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