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39章:地府全民大会(一)_我要做阎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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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小小的PS:

  首先,这本书说是种田文,也不是,说不是,也是……咦?我在说什么?

  这本书的主线,大家应该发现了,是重建地府,我觉得,看着一座座城市拔地而起,任命一位位市长,拘魂,甚至以后重现老地府辉煌,这是很爽的

  水不水,自在人心,这种书需要的是一种沉浸感,一种认同感,老读者都知道,一本书的代入感,是从小细节累积起来的,一句话,一个个动作,一个熟悉的台词,我写到现在,并不觉得节奏慢,反而每一张都很有意思。

  如果想看快节奏爽文,这本书可能不太适合,这本书我想写出一种慢慢沉浸的感觉,记得这个故事,不看会想,而不是单纯地堆砌节奏爽点然后结束,大家可以数一下,从开始到现在,其实并没什么爽点,而是更像生活,觉得熟悉,同时尽量保证节奏不慢。

  同样的,喜欢的自然喜欢,不喜欢的自然不喜欢,各花入各眼,不爱,请别伤害,默默点X,我是会按照自己的节奏写下去,这本书很长,希望陪伴爱它的读者,走过你们的高中/大学/职场的一段时光。

  最后的PS:我不觉得种田流难看,奥术神座,放开那个女巫,疯巫妖都是经典的种田文,这种文,别有乐趣,同时,这本并不是单纯的种田文,看到现在的读者,应该也发现了。

  最后的最后:希望大家能订阅,一个V1一张也就一毛钱,V2一张只要六分钱……尊重劳动成果,不要理所当然……我不想做防盗版,将心比心,以人度己,如果自己费尽心力做出的成果,别人理所当然看,自己会怎么想?尤其,订阅关系着作者的收入,希望大家喜欢就订阅,两块钱足够看十天。我从不求打赏,老读者都知道,只求订阅。

  希望订阅砸死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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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开店,第一次磨刀,第一次拿到工资,第一次被人赞赏……”

  他顿了顿,忽然笑道:“以前的我,是不是太咸鱼了一点?”

  “不怪你。”阿尔萨斯难得地没有怼他,缓缓道:“活了太久,就会自然而然地趋利避害,这是人之本能。活的太久,也太容易对生活产生厌倦。人正因为是有限的生命体,才会去珍惜每一天。而你,生命无限,自然不会珍惜。”

  “好是一天,坏是一天,懒是一天,忙是一天……反正都不会死,别人求之不得的,你却来得太轻易……本宫是你,也不会珍惜。不过……”

  她笑了笑:“现在的你,不错。”

  她看向机械轰鸣的远方:“不急,现在这些成就感算什么,一界的修建,当你的第一栋建筑,第一座城彻底完工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才真的叫登峰造极。”

  秦夜点了点头,从接下这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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