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33章 问!吵架至人死亡!是否属于犯_普法直播:我真不是罪犯教父啊!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33章问!吵架至人死亡!是否属于犯罪!

  “我去你个嘚的!楼上的,你这话说的,和没说有什么不一样!傻子都知道李四的行为属于侮辱!你倒是说说结果是什么啊!”

  “我对于怎么判没啥想法!我只是奇怪!为啥张律师给小三起名王五呢?这不知道的,还以为偷的是男人,不是女人呢!”

  “额……楼上的!伱踏马也属实是一个天才!别人看问题,你则是钻研偷人是男人,还是女人!你这脑回路,也是没谁了!”

  “碍于事出有因,李四的行为应该只是属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吧!还达不到侮辱罪的级别吧?”

  “呵呵……楼上的!你怕是想的有点多呦!还事出有因!现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犯罪,那个不是事出有因!他们不还都是该打靶打靶,该蹲监狱的蹲监狱吗!”

  “就是!若是事出有因就可以减免处罚的话!那么我假如我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去抢银行,亦或者是被人欺负的不行了,去杀个人!是不是也可以免除一部分处罚啊!”

  “………………”

  就在直播间内观众互怼,抬杠之际,杨琪在略微思索片刻之后,也得出了一个答案。

  “按照这个案子里面的情况,李四应该构成了侮辱罪,且,虽然整件事请事出有因,但进行判决的话,最多只能按照最低处罚进行判决,并不可能出现减免的情况。”

  张伟听到杨琪的回答后,面带微笑的点了点头道。

  “不错,你这回的答案十分正确。”

  “这个案子之中,李四的行为已然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判处她为侮辱罪无可厚非。”

  说着,张伟转向了摄像头,神色严肃的出声告诫道。

  “所以,日后遇到这种情况的女生亦或者是男生注意了,一定要冷静一些,拍照,录像,录音,留好对方出轨的证据之后,直接起诉离婚即可。”

  “万万不可因为愤怒,去做出让仇者快,亲者痛的事情。”

  “若是你实在是控制不住,那么你就好好想一想,你进去之后,奸夫淫妇在外面住你的房子,打你的玩,开你的车,欺辱你的父母。”

  “想到这些,你若是还冲动的话,那么记得提前叫好120,110,以免出现不可挽回的情况。”

  说罢,张伟便再次将目光放回了杨琪的身上,对其再次出声询问道。

  “现在,对于吵架是不是违法的问题,你搞清楚了吗?”

  杨琪听到张伟都询问,微微点了点头后道。

  “张律师,我明白了。”

  “吵架这个行为本身并不算是违法,但这个行为所可能牵连的后果,会造成当事人违法,甚至是出现犯罪的可能。”

  “嗯,你所想的不错,看来你是真的懂了。”

  张伟听到杨琪的回答后,便对其径直询问道。

  “既然你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请收藏:https://m.biqu4.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